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34页(213字)
亦称“分成经营”。
是原始地租过渡到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租地农民除了提供劳动(自己的或别人的),还提供一部分生产资料;地主除了提供土地,还提供另一部分生产资料(如耕畜等)。
产品则按照各地不同情况,在租地农民和地主间按不同比例分配。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分成制一直是地租剥削的主要形式。
也盛行在封建后期的欧洲大陆国家。如法、意等国,俄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还很普遍地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