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劳动合同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0:2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70页(409字)

又称“劳动契约”指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有关工作和劳动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工人、职员成为单位的成员,因此,有义务完成担任的工作或职务,并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而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工资,并提供劳动法规和双方规定的劳动条件。通常是在劳动者被接受为单位的成员时,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协议,即确定了劳动关系,并不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凭证的合同。劳动合同(或协议)规定期限已满或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即告终止。劳动合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反映劳动力买卖者之间的关系,是资本家剥削工人血汗的手段。资本家可以借故任意废止劳动契约而解雇,迫使劳动者接受苛刻的条件。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形式,反映同志式的合作关系。为了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用工单位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上一篇:劳动对象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