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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2: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67页(446字)

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合同时,依照法律或经济合同的规定赔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它是担保债务履行和代替损害赔偿适用最广泛,最简便的一种方法。在经济合同中领先规定,只要对方对经济合同违约,不论债权人一方是否受到损失,都可以追索。

违约金可分为协议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前者指将违约金的具体事项载入合同之中;后者指违约金的具体事项由法律、条例予以规定。

违约金还可分为以强制履行为目的的违约金和在债务不履行时赔偿损失的违约金。前者有处罚性质,在债务人不展行债务时,债权人除请求违约金外,还可请求履行债务或请求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后者则为赔偿损害性质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仅能请求违约金或履行债务,不得请求损害赔偿设立违约金的目的,是要用经济制裁手段督促债务人遵守经济合同的条款,认真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采用违约金作担保,既有利于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又有利于巩固企业的经济核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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