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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乡镇)企业劳动报酬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4: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85页(351字)

社队(乡镇)企业职工(务工社员)劳动以后向企业支取工资的形式,是企业计算活劳动费用的依据,也是企业进行收入分配的一个项目。

一般遵循如下原则:(1)保持与务工社员所在生产队的经济利益有一定关系,以加强社队企业的群众基础。(2)同务农社员的收入既要承认差别,又不能差别过大,以利于调动务工社员积务农社员两方面的积极性。

(3)与经营成果或劳动效益密切联系,鼓励多劳多得,反对平均主义。(4)因社队制宜,因企业制宜,不搞一刀切。

由于各企业生产项目,经营规模和盈利状况不同,劳动报酬形式也多种多样:(1)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2)在厂分配,向生产队交积累。

(3)分等定级,实行固定月工资制。(4)计件工资制。(5)浮动工资制或基本工资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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