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302页(260字)
“基本工资”的对称。
指在基本工资外,按规定支付给职工非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和社会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定期休假、探亲假、哺乳时间的工资;为了补偿职工额外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影响而支付的各种津贴,如野外津贴、高空津贴、井下津贴、高温津贴、粮价津贴、煤价津贴、副食津贴、夜班津贴等;以及工人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的工资,仍属本单位编制派出学习的人员的工资等。辅助工资是基本工资的补充形式,两者都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