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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8: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303页(787字)

企业之间采取延期付款方式赊销商品或预先交付货款所形成的信用关系。

是在商品形态上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在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就已产生,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得以广泛发展,并成为资本主义信用的基础。商业信用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在资本循环和周转过程中,各企业之间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经常不一致。有些资本家生产出来的商品正待出售,而需要这些商品的资本家又缺乏现款,如果只许现金买卖,势必形成商品销售时间的延长和再生产过程的中断。

通过商业信用,采用赊帐方式的买卖,可以使商品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由于商业信用直接和商品生产、商品流通过程相联系,而且直接为职能资本的循环服务,因此,在商业信用可以解决的范围内,资本家之间往往直接利用商业信用,而不必借助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的对象,即贷出的资本,不是闲置的资本,而是处在再生产过程一定阶段上的商品资本。对贷者来说,提供商业信用的过程,同时也是他的商品资本实现为货币资本的过程。

因此,它不仅对于商品流通,而且对生产过程都起着促进作用。

实现商业信用的主要工具是商业票据。票据分期票和汇票两种,期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签发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现款的债务凭证。汇票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签发的,令其向第三者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凭证,是一积延期支付的证书。

商业信用有其局限性,在数量上以职能资本所能提供出来的规模为限;在方向上只能顺商品流向提供商业信用。商业信用的发展,一方面加速了商品资本形态的变化和资本的循环,从而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助长投机,加深市场盲目性,从而起着加深经济危机的作用。

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曾利用过商业信用。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除保留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外,其他商业信用一律禁止。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搞活资金和物资,适当地开放了一些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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