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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43: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34页(518字)

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

计划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发展国民经济的社会经济制度,市场调节是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社会生产和流通的调节方式。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其基本内容是:(1)整个国民经济是有计划发展的,整个社会再生产是有计划进行的。(2)用统一的经济计划来调节社会再生产,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达到一定的战略目标。

(3)实现统一的经济计划,可以分别情况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这样两种不同的计划调节形式。

(4)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必须运用价值规律,即运用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达到计划要求。(5)经济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可以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

这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范围,是有计划地划定的,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动活动,以及其他一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不作计划,让其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和流通,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总之,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既要坚持国民经济在整体上的有计划发展,又必须根据历史条件,灵活地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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