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预算外资金管理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50:0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51页(707字)

国家制定的确立和调整预算外资金在筹集、使用和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外资金管理法的调整对象,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从预算外资金活动的主体来看,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国家与地方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之间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国家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以及国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有关企业之间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关系。从预算外资金活动的过程来看,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调整的对象包括:因确定预算外资金的范围和管理方式而在国家与预算外资金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因筹集预算外资金而在国家与预算外资金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因使用预算外资金而在国家与预算外资金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因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监督而在国家与预算外资金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总之,在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属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调整的对象。由于预算外资金是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财政资金,因而它在法律管理和法律调整方面,与国家预算内资金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有:(1)专用性。即法律对各种预算外资金形成的目的和使用的方向都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2)分散性。

指预算外资金分布面非常广,几乎所有地区、部门和单位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预算外资金;(3)灵活性。指预算外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就不需要履行日常繁琐的追加、追减、上划、下划和其他不必要的审批手续;(4)自主性。

指根据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预算外资金拥有自主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