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征税问题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00: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75页(183字)
1982年9月21日国务院发出。
共3项。通知指出;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前,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同外商、港商签订的合资、合作项目合同中包含税负条款的,仍按合同原订条款执行,到合同原订期限届满为止。期满后继续延长合同期限的,统一按税法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