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11: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88页(211字)
1985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
共4项。具体内容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已进行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建设税是以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的,故不应予以减免税,但对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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