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16: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91页(297字)
1985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自1985年度起施行。
共21条。《办法》规定:凡从事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出版业、娱乐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为集体企业奖金税的纳税人,另有8类企业、单位也按集体企业奖金税规定纳税。集体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标准发放的各种津贴和补贴、发放的标准限额以内的加班工资,不征奖金税;纳税人每年发放给职工集资入股的股金分红,在职工集资入股额15%以下的部分不计税。
对发给采掘、搬运、建筑等行业工人及按国家规定颁发的科技成果奖,免征奖金税。
集体企业奖金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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