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建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34: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11页(199字)
1987年8月19日财政部发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通知》又将征收建筑税的有关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主要规定:1987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应税投资额按原《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计征建筑税;1987年7月1日以后自筹建设投资一律按《暂行条例》计征建筑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项目应纳的建筑税,在项目所在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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