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整顿和严格控制减税免税意见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53: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35页(294字)
198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
主要内容是:为严格控制某些特殊消费品、长线产品的盲目发展,无论什么性质和类型的企业,生产销售烟、酒等30种特殊消费品、长线产品一律不得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对小毛纺厂等“八小企业”不得减免产品税、增值税、所得税。对进口国内长线产品、市场价格已放开的消费品和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不得减免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
对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一律不得减免生产环节的产品税、增值税。
任何地区、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涉外税收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涉外税收优惠规定。为大力压缩基建规模,对自筹建设投资要严格征收建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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