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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产品退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01: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43页(261字)

1989年6月15日国家税务局发布,自1989年7月1日起执行,共11条。

《规定》指出:凡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如有出口,不予退税;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生产的施工设备到国外施工使用,不予退税。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退税在计算时要考虑在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税时已抵扣减免的税款。

对出口无税或低税产品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各地应按产品的实际税免核定退税率计算退税。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产品,由负责报关的出口企业凭进货发票、出口发票、报关单等有关证明在报关企业所在地统一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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