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05页(189字)
税收与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两种来源。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属于无偿性质收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纳税的,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受法律制裁。费是国家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为单位和居民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属于补偿性质收入。
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收费,不服务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