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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47: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15页(405字)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规定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产品销售收入征收的税。

属于商品流转额的课税。是在1984年10月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中,把原工商税中按产品征收的部分划分出来单独设置的一个新税种。按照颁发的《产品税税目税率表》,列入征税的工业品有24类、260个税目;农、林、牧、水产品有10个税目。在整个税收体系中,产品税占有重要地位。

征收产品税的优点是:(1)以产品销售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税额的多少与成本费用高低无关,可使财政收入稳定。(2)按销售收入计税,分价格的关系密切,又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有利于调节生产和消费,便于实施国家的奖限政策。其缺点是重复征税,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会因生产结构不同使全能厂和非全能厂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不利于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因此,逐步缩小产品税的征税范围,全面推行增值税,是我国税利改革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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