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29页(247字)
亦称“工资税”。
为筹集社会福利保险基金,以企业的工薪支付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目的税。属于所得税课税体系。
一般是向雇主和职工双方征收,少数国家只向雇主征收。工薪支付额即工人、职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
职工缴纳部分采取由企业直接从职工工资或薪金中扣交的办法。社会保险税在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社会保险税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开征。
在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社会福利支出不断增加,职工退休工资已成为企业的重负,许多企业也要求开征社会保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