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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留利分配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0:17: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49页(331字)

在我国,指企业对留用的利润按国家规定划分为若干指定用途的专项基金所进行的分配。

按照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从留利中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利改税第一步时规定前3项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60%,后两项基金比例不得高于40%。利改税第二步时规定企业从增长利润中留用的利润,一般应将50%用于生产发展,2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30%用于职工奖励。1990年为适应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需要,国家规定所有承包企业都要从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承包风险基金。

企业主管部门可适当集中一部分企业留利,用于重点技术改造和商业网点设施,但不能用于主管部门本身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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