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54页(198字)
对债券持有人不支付任何报酬(包括利息和奖金)的公债。
一般很少采用。德国1922年曾发行强制公债,最初3年无息,以后才计付利息。苏联1922年发行过实物(谷物)公债,是一种为期8个月的短期无息公债。
该公债规定可规小麦市价转让,也可用于缴纳实物税。
有些国家规定国营保险组织所聚集的资金要按一定比例转交财政支配,财政不付利息,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无息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