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贷款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0:28: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66页(389字)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由财政部门以信用方式发放的财政资金。
从总体上讲,我国的财政支出是无偿拨付的,但是这并不排除国家按照偿还原则,利用信用方式进行财政支出分配的可能。为了加强用款单位的责任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将一部分视同支出的财政资金拨给银行,通过银行以信贷方式发放出去,形成财政性贷款。我国财政性贷款主要用于有经济收入的生产单位和盈利企业。贷款的类型有:通过建设银行发放的基本建设投资贷款;通过农业银行发放的支农贷款;通过中国银行发放的外贸贷款等。
财政性贷款均实行低息、到期归还、承担资金使用效益的经济责任。财政性贷款与银行贷款,在某些信用形式方面,有类似之处,但是从贷款性质、资金来源、还款来源、贷款条件等方面比较,则有明显的不同。
因为财政性贷款,只是利用“信用”这一形式,而银行贷款则完全是信贷资金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