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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投放与物资平衡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34: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61页(627字)

指信贷投放与物资平衡的关系。

研究贷款的应否发放和发放多少,必须以流通中物资能否平衡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在我国,贷款发放的依据是,借款单位需要购置物资。如果整个社会生产没有增长或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商品流通量没有增加而银行贷款增长了,这些增长了的贷款,便是没有物资为后盾的贷款,与预算赤字无异,必将加剧市场紧张,不利国民经济的发展。

因而:(1)对于商品物资的收购贷款,只要收购的商品、物资符合社会需要,属于适销范围,贷款的发放、使用,将增加流通中的物资,充实市场货源稳定市场物价;(2)对工交、农牧和基建的生产性贷款的发放、使用,将从流通领域购买商品物资,并使之退出流通领域转入生产领域,从而减少流通领域物资,在一定生产规模下,流通领域物资数量是有一定限度的,因而它的贷款总量应该不超过“社会上能够挤出多少物资”提供需要者使用,而不至于发生流通中物资的短缺现象;(3)信贷投放的资金与物资的平衡最终体现在流通领域物资与购买力是否相适应这一点上,具体表现在零售市场。

购买力是指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通总量乘以该时期内的现金流通速度。而物资供应量则等于该时期内供应物资的数量乘以价格。

如果购买力和商品可供量不仅在总量上相等,在使用价值上也相适应,就体现了现金流通与物资供应的平衡;如果流通领域现金流通量过多,将体现为购买力超过供应量,物价呈现上涨趋势。要消除这种现象,就应该避免赤字,避免信用膨胀,避免消费基金分配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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