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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贷、物资三大平衡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34: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62页(552字)

简称“三大平衡”。

我国财政经济用语。指国家自觉保持由财政支出和信贷投放所形成的购买力与物资供应之间的相互平衡。财政与信贷是国家掌握的两个资金渠道,它们之间既有分工又有结合,需要统一安排,这就是财政收支同信贷收支的统一平衡。财政、信贷的资金是代表一定物资的,必须有相应的物资才能使资金发挥作用,把财政、信贷的资金作为一个整体同它代表的那部分物资相互适应,就是财政、信贷、物资之间的三大平衡。

三大平衡之间的内容是多层次的:(1)财政、信贷、物资的各自平衡,这是三大平衡的主要内容和基础;(2)财政收支同信贷收支的平衡,主要是稳定货币,使货币流通保持正常;(3)财政、信贷分配的贷金同这一部分资金代表的物资之间的平衡,主要是平衡供需,使财政、信贷投放的货币与资金所形成的购买力同物资可供量相适应,这也是三大平衡的核心。财政、信贷、物资三大平衡,是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达到发展社会经济,满足人民需要,实现党和国家制定的总的战略任务的一种手段或条件,并以实现总的战略任务为目标。同时,它也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民经济整体的观念出发,组织财政、信贷、物资的三大平衡,对于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实现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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