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78页(187字)
亦称“本位货币”。
“辅币”的对称。一个国家法定的主要货币和用作计价、结算的基本货币单位。
其特点有:(1)是一个国家计价、结算的唯一合法的货币单位。如我国的主币为人民币“元”,计价、结算的货币单位就是“元”。
我国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4种。(2)具有无限法偿的效力,支付时任何人不得拒绝接受,每次使用的数目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