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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01:3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98页(534字)

指处于中心地位,发挥辐射资金作用、金融业务相对集中的金融市场。

它是随着经济中心的形成而形成的。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形成以某一地区为中心以后,一方面从生产流通领域游离出大量的货币资金需要寻求投资的场所,另一方面生产和流通又需要大量的货币资金,这就为金融中心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同时,该地区的商业、工业、外贸、交通以及交易所等各种事业,又需要借助于金融的有利条件来融通资金,收付结算和提供信息,以促进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金融中心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和发展起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跨国银行的出现,世界范围内货币资财的移动,出现了许多新兴的金融中心,如伦敦、纽约、苏黎世、布鲁塞尔、香港等。在社会主义国家,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扩大以及经济中心的形成,也会形成金融中心。金融中心的特点是:(1)金融机构林立,形成多层次的,功能齐全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网络;(2)金融业务完善,资金融通,款项结算方便和证券交易及时,金融工具和信用形式灵活多样;(3)资金按经济的自然联系横向流动,形成多功能的金融市场。金融中心的活动内容是:在国内和国际之间从事货币资金的借贷、结算、汇划、进行票据、证券、外汇、黄金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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