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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担保债券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28: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32页(439字)

亦称“抵押债券”。

由发行主体提供财产作抵押,以保证偿还的债券。有担保债券主要是有担保公司债,这种债券必须依法在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到期该企业若不能还本付息,可依法处理抵押品,持有这种有担保债债权的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处理抵押品以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券本息时,还可以与公司其他债权人一样,对该公司剩余财产有要求赔偿的权利。有担保债券的担保分两种,一种是封闭式担保,一种是开放式担保。封闭式担保又称限额抵押,指一项抵押品只限于一次发行的债券,不允许再用作发行同一等级的公司债的抵押。以封闭式担保形式发行的公司债叫限额抵押公司债。

开放式担保又称可加抵押,是限额抵押而言的。担保方式,一般是在一项抵押品价值很大的情况下,把抵押品评估价值分为若干次抵押,有关的抵押权即按登记的先后次序分为一级抵押权;二级抵押权……。

在处理抵押品偿债时,要依次先偿还高一级抵押权的债务,抵押权级次靠后的债券风险大。

故这类不限额抵押债券的利率应该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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