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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36: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44页(325字)

俗称“要保人”。

签订保险合同前的保险申请人——即要约人。如保险人同意接受承保,则投保人即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因此投保人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保险合同签订后,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即成为被保险人;但被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法律所许可的被保险人的代理人或代表。特殊情况下,投保人也可能只代替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而不负担保险费。如国际贸易中“离岸价格”或“成本加运费”条件成交的货物,卖方有时受买方委托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他的配偶、有扶养、供养义务的人或者单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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