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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49: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57页(215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属于法定保险。

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151号文件规定,均须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包括在票价内,一律按票价的2%收取。投保手续由公路客运部门代办,并按时向保险公司汇缴保险费。保险金额一律定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伤害致死或伤残者,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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