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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规模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3:13: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98页(372字)

基本建设规模,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主要组成部分。

从总体上看,有两个方面:一是按时间序列确定的一定时期内的投资规模;二是按建设项目确定的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简称“在建规模”)。基本建设规模的确定,有其客观的依据和数量界限,即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这是一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一般说,建设规律合理化的界限,在于和国力相适应。

按照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规律的要求,基本建设规模的合理确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保持适当的积累率。

基本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是积累。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国民经济的一个基本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关系的恰当与否,是基本建设规模合理与否的重要数量界限。(2)基本建设规模必须与一定时期实际的财力物力人力保持平衡。(3)合理的建设规模必须与投资效果的提高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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