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派购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3:31: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621页(384字)
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农副产品采取向农业生产者分派一定交售任务的政策。
其办法是:由中央各有关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向集中产区和其他有关生产单位下达收购、调拨、出口基数或规定合理的购留比例,由商业部门按照计划价格,向被分配交售任务的生产单位或农民个人收购。我国1955年开始对生猪实行派购,1959年后,逐步扩大到对鲜蛋、茶叶、麻类、烤烟、水产品、蚕茧、羊毛、牛皮和部分中药材也实行派购。
派购的数额是国家下达的指令性指标,必须保证完成。派购的农副产品属于二类物质。
派购制度过去对保证供给,支援国家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它已影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而从1985年起,国家已决定有步骤地分品种、分地区取消派购,逐步实行自由上市、自由交易、随行就市、按质论价的办法,并由各地自定开放的时间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