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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0:21: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690页(360字)

由我国提供劳务人员,与外国业主或承包商合作的一种对外经济工作的新形式。

它包括境内和境外两部分。境内部分主要有:来料、来样、来图加工;与外国政府或商人、企业家开办合资经营企业;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作;开办旅游事业等。

境外部分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在国外开办合资经营企业;在外国企业主或承包商的经济部门提供劳务等。我国进行的劳务合作是在平等互利、讲究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等原则下进行的。

派出的劳务人员具有业务专长、身体健康,按合同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合同到期则有组织地调回。劳务合作是目前世界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

开展劳务合作,可密切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关系,推动我国产品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同时,扩大了我国就业门路,既为国家赚取外汇,又培养了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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