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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机构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1:09: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59页(339字)

国家为实现其财政分配活动,在各级政府中设置的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按一级政权建立一级财政的原则,在我国的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自治县),乡(镇)四级政府分别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厅(局)、财政局(科)、财政所(组)。财政部直属国务院领导,负责中央财政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财政由各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方各项财政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管理的职责分工需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承担其分管的任务。

财政管理一般分为预算管理、国营企业财务管理、农业财务管理、文教行政财务管理等部分,各级都设有专门机构承担管理责任。

除上述管理机构外,还有国家海关总署及其分工机构,负责我国关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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