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61页(197字)
亦称“收入分类分成”。
将各项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地方独享或双方共享的不同类别,并对共享收入按中央规定比例给地方留成。是预算管理的一种形式。其具体做法是先以地方固定收入抵补地方支出,有余者上缴中央,不足者由调剂收入弥补、弥补后仍有不足者,由中央给予定额补助。
我国1951年,1954-1958年、1980-1984年都曾先后实行这种预算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