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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检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1:19: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70页(420字)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在征税以后,检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纠正错漏现象的监督方法。

是税务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严肃纳税纪律,加强纳税监督,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必要措施。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纳税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交纳了税款,有无偷税漏税、错交拖欠等违反税法和税收纪律的现象。

诸如纳税单位拖欠、挪用、截留税款;将高税率产品按低税产品报税或逃避征税……等等。检查形式主要有:专管员检查、专管员互查、联合检查、纳税户自查、纳税户互查、专案检查等。

为控制税源、税务机关还可根据需要,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车站、码头、机场以及交通要道等处合同有关部门设置联合检查站;或者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车站码头、交通要道以及货物集散地、设置税务检查站,执行税务稽查任务。检查的时间,一是进行经常性的分户检查。

一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每年进行一两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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