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98页(696字)
为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及各方面的经济权益和经营方式所进行的改革。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一种过于集中,统得过死,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逐步暴露出许多弊端,集中表现为: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些都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有步骤地全面系统地进行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环节,主要应该解决好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即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即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的计划体制。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使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建立合理的比价关系,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所有制结构。检验改革的得失成败的最主要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走自己的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