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68页(226字)
亦称“一般审计”,“特种审计”的对称。
指在审计的范围、时间、手续和目的等方面均无特别要求,而均按照通行惯例办理的审计。例如,审计机关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或轮番地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财政、财务审计,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按照公认审计标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等,均属普通审计。普通审计在范围、时间、目的、手续等方面都已形成普遍接受的原则和公认为正确的惯例,因而较易于为公众所接受和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