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98页(216字)
我国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从实现利润中提留的专用基金。
主要用于职工奖励和集体福利,是利润分配的形式之一。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称为“企业奖励基金”;1958年停止执行;1962年起改利润留成制度为企业基金制度,1969年又停止执行,改按工资总额的3%从成本开支,并入职工福利基金。1978年起又在国营企业中全面实行企业基金制度。因此,企业基金制度逐步被利润留成和利改税办法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