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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费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03: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944页(551字)

指国家财政拨给从事具有一定目的、规模,并对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经常活动的事业单位的经费。

事业单位受国家机关的领导,一般不直接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不具有生产职能,不是国家的行政机构,但它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服务,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国家财政预算用于这些单位的资金,总称为事业费。按部门分,事业费包括以下内容:(1)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

包括农垦、农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林业、水利、水产、气象、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等的事业费;(2)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包括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电力、化学、机械、汽车、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工业、船舶、航天、森林、建筑、轻工业、烟草、纺织、地质、城市建设、铁道、邮电、民航、物资管理等部门的事业费;(3)商业部门事业费。包括商业、粮食、外贸部门的事业费;(4)文教卫生事业费。

包括文化、出版、文物、教育、卫生、公费医疗、地震、海洋、通讯、广播电影电视、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事业费;(5)科学事业费。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由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以及中国科学院系统的事业费;(6)其他部门的事业费。包括华侨、旅游、工商管理、税务、统计、政法、劳改劳教等部门的事业费;(7)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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