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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立卷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42: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09页(350字)

指由专门文书部门或有关的业务部门的文书工作人员负责把基本办理完结的文书材料立成案卷。

文书立卷的基本要求是:按照工作活动的基本规律,保持文书之间内在的历史的联系,系统地反映工作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具体方法是:(1)根据文书的特征组卷。即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联系密切的文书组合在一起成卷。可按问题特征立卷;按文书形成的时间和文书内容针对的时间立卷;按发文机关特征立卷;按文书的名称立卷。(2)注意多个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系,要抓住文书的主要特征分类组卷,抓住文书之间的主要关联进行组卷,以本单位形成文书为主进行分类组卷,组卷时要适当照顾文书归档保管的需要。(3)预编案卷类目,作为立卷工作的组卷指南。预编案卷类目应于头年年底或当年年初下达文书立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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