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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54: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38页(183字)

指校计户口财物的规定。

《周礼·地官司徒》载:“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其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征令”。周代,乡大夫要按规定每岁按时将各乡的人口、六畜,车辇等数目向上呈报。

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每三年有一总校计。

各邦国都呈报总校计的簿册。总校计称为“大比”。

常年的校计称为“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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