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56页(210字)
唐代对商人的一种强行借征。
德宗建中初年(公元780-783年),河北、河南连年用兵,军用浩繁,月费达一百余万贯,而京师国库所贮不抵数月支用。为了补充财政收入以供军费,判度支赵赞同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向德宗建议借钱于富商,希望得到五百万贯。
德宗采纳了借商的建议,并答应在罢兵之后,用公款偿还,随之发布了借商的诏令。
借商名义上是借,实际上是对商人的强行剥夺,根本无偿还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