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57页(245字)
五代十国时期向人民征收牛皮的一项田赋附加税。
牛皮是装备军旅、制造衣甲的重要原料。五代时期由于战争频繁,牛皮需用量很大,故当时各代政府都严禁人民私自买卖牛皮,农民的耕牛死后,皮与筋骨必须全部交给官府。起初官府得到牛皮,还付给农民少量的钱充作牛皮款,以后只给一点盐,再后连盐也不给了,最后不管民户有无耕牛,都必须交纳牛皮税。后周太祖广顺二年(公元950年)规定按亩征收牛皮税,每农田十顷征收连牛角在内的牛皮一张,牛皮税成了不折不扣的田赋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