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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15: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75页(490字)

亦称“厘捐”、“厘金税”。

是清王朝为了筹集镇压太平军的军费而开征的一种商业税。创设于1853年。当时,清政府从各省抽调几十万大军在南京附近设立了江北、江南大营,围困太平军,为了解决军饷需要,以刑部侍郎在扬州帮办军务的雷以诚,听从幕客钱江的建议,创办了一种类似捐输而又能长久实行的征纳,叫做“商贾捐厘”,首先在扬州附近的仙女庙等地米行捐厘助饷,税率是1%,所以称“厘金”。以后各省相继效法,几年间遍及全国,实际税率不限于1%。

厘金开始时是一种通过税性质的税收,其后发展为产、运、销三个环节同时征收,因此,又具有出率税和交易税或营业税的性质。厘金按课税形式分有坐厘、行厘两种,前者征之于坐商,后者征之于行商。

按课税商品来分主要有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和土药厘。按照清朝户部的规定,这四类厘金各自成为系统,实际上除盐厘从开始即自成体系外,洋药厘和土药厘都曾与百货厘相混,并分别于1887年和1890年并入海关税和土药税之内。通常所说的厘金,一般都是指百货厘而言。厘金是一种阻碍商品流通的恶税。1931年国民政府裁撤厘金,开征统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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