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18: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78页(482字)
太平天国革命的纲领性文件。
1853年太平军定都天京后颁布,1860年重订刊行。其内容有土地制度、乡官制度、国库制度、礼拜制度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活动等方面。其中,核心的内容是土地制度。
它规定全国土地按其年产量的多少分为9等,然后再按人口的多少、土地的等级,不论男女、以户为单位平均分田,15岁以下减半。
以每25家组成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称为“两”,每“两”设一国库,一切生产品,除满足各家生活必需之外,其余全部上交国库,并由这个基层单位的首领“两司马”呈报上级备案。如果家里有婚丧大事,均由国库发给一定数量的钱米;如遇荒歉,政府统一调剂;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政府供养。
《天朝田亩制度》的制定者是想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来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没有剥削压迫、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这些主张,贯穿着平均的思想,集中表达了当时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与美好愿望。
但这些主张,是不切实际的绝对平均主义的想法,再加上战争等因素的影响,这一制度所设计的具体方案并未得到认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