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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大借款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20:3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82页(496字)

亦称“五国善后借款”、“1913年中国政府5厘善后金借款”。

袁世凯政府以办理“善后”为名向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的大借款。1913年,袁世凯政府为了消除南方各省的国民党势力和铲除异己,以办理“善后”为名,与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原有美国参加,后因分赃未达成协议而中途退出)签订了“善后大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约合银24000万两),年息5厘,折扣率为84%,期限47年,前10年付息,后37年本息并付,以盐税、部分关税和直隶、河南、山东、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税作担保(1917年后改为全部由关税拨付),并规定中国必须聘请外国人掌管盐税征收事务,债权人为汇丰、德华、东方汇理、华俄道胜、横滨正金五国银行。“善后大借款”合同上订立的款项,名义上是2500万英镑,却按84%实交,加上扣除的手续费、汇费以及归还旧债,实际只收到9982512英镑,只占借款合同额的37%。这笔款项主要用于归还旧债、赔款及用于帮助袁世凯打内战。英、法、德、俄、日五国通过这次大借款,攫取了中国盐税方面的行政权,以及关税、盐税的存储保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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