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制度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24:3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90页(300字)
帝国主义在旧中国实行的代理人制度。
随着在华洋行雇用买办及其活动和职能的不断扩大,演变而来的。鸦片战争后,买办成为洋商和华商之间不可缺少的中介人和代理人。他们是外商雇用的雇员,既经营钱财的进出和保管,也参预业务经营,常代表洋行深入内地,进行购销业务。
他们得到外国侵略势力的庇护,可以不受中国政府的审讯和拘捕,有时也可从帝国主义根据不平等条约向中国勒索的赔款中分得“赔偿金”。
同时,买办作为中国公民和独立商人,又可代洋行在内地买卖货物或出面租赁房屋,购置地产。其收入一方面来自洋行付予的薪资,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是合同规定的营业上的佣金和其他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