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39页(184字)
宋以后政府主管茶马交易的官府。
宋代行茶马法,政府以统制价购茶,运至蒙藏地区换取马匹以充军政之需用。因以川蜀之茶、秦川之马相交易居多,该司设于四川成都,直属于户部,名都大提举茶马司。明初于秦、洮(今甘肃临潭)、河(今甘肃临夏)等州置茶马司,清代沿置,其职掌与前代同。清代还在陕甘两省设御史专理其事,一般称为“茶马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