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41页(263字)
明朝廷专门用于储存银两的仓库。
隶属于户部。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公元1442年(正统七年)户部设太仓库,所派各直省麦米的剩余部分,十库中绵丝、绢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等折征的银两均纳入太仓库,另外,凡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捐纳的钱财也都纳入太仓库。
太仓库专门储银两,故又称之为“太仓银库”。
最初,太仓银库积银达800万余两,以后继续收入的储于该库两庑,以便随时支用,而中库一般不动用,故中库又称“老库”。
太仓银库职官有太仓库员外郎和主事,另以给事中为巡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