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监督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45: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42页(272字)
明清督课货物通过税的官职。
明朝政府将货物通过税(即关税)分别其征课对象而分由户部和工部管理,对一般货物的课税属户部,对贩运竹木的课税属工部,户、工部均于全国各地设关课税。户部税关相继兴建多处,但兴废无常,工部税关相继建有三处。
各税关主官各由户、工部委员监理,故称关税监督。清沿明制,户关增设至二十四处,工关增设至五处。
关税监督渐改由军阀、织造、盐政、内务府司员以及税关所在地行政官员兼领。鸦片战争后,为区别进出口海关,称内地税关为“常关”,海关称“洋关”,洋关渐为洋人把持,常关监督的任用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