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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负担原则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5:1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91页(346字)

一国涉外税制要求外来投资者承受重于本国投资者的税收负担的原则。

遵循此原则的具体做法有全面性最大负担与特定负担两种。全面性最大负担是为外来投资者单独制定一套税法,通过采用高税率、严格应税所得计算等措施,使外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高于本国投资者。由于这种做法体现了典型的税收歧视,因而大多数国家不予采用。特定最大负担是对外来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适用同一套税法,但在某些特定的部门和行业,要求外国投资者适用高于本国投资者的税率。

由于采用这种做法较少遭到他国舆论指责和报复措施的压力,故一些国家酌情采用。执行最大负担原则的出发点,一般是为了保护本国民族工业,限制国外资本流入本国,或通过高税负政策来弥补在其他方面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惠待遇而给国家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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