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收大辞典

义务说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1:28: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13页(368字)

一种把税收说成是人民对国家应尽义务的学说。

19世纪的欧洲,国家主义盛行。国家主义者宣扬“国家至上”,认为人类欲共同生活必须组织国家;国家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国家而存在,无国家即无个人,人们应牺牲个人的自由、幸福效忠国家。

在国家主义的思想影响下,德国的一些学者在税收理论上,反对以社会契约说为基础的交换说、保险说。提出纳税为人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公民不得例外。

如法国的劳吾说:“租税是根据一般市民的义务,按一定的标准向市民征收的公课。”(尹文敬:《财政学》,商务1935年版第229页)“义务说”从国家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责具有征税权,可以强制公民缴纳赋税,而提出公民纳税只是本身应尽的一种义务的税收根据,是一种离开国家的阶级属性的税收学说。

上一篇:保险说 下一篇:税收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